有關學校(幼兒園):
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根據《關于進一步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溫甌政發〔2019〕66號)和《關于公布2024年度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年檢結果的通知》(溫甌教民〔2025〕112號)、《2024年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廳關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一級幼兒園認定和復核通過名單的通知》(浙教辦函〔2025〕9號)、《溫州市教育局關于認定溫州市鹿城區上陡門第二幼兒園等115所幼兒園為二級幼兒園的通知》(溫教督〔2025〕5號)文件,經研究,決定從年初預算的民辦教育專項資金中下撥民辦教育專項獎補資金70萬元,作為全區民辦學校年檢優秀單位獎勵和民辦幼兒園升等獎勵,民辦學校(幼兒園)資金通過區教育局予以下撥。
各單位應切實加強對資金的管理和核算,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充分發揮資金的激勵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溫州市甌海區財政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