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溫州市甌海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結和年度報告編制等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8年度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本報告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概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等內容組成,報告中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概況
(一)凝心聚力,“一把手”親自部署,思想高度重視。
區(qū)國土資源分局十分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初,把該項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工作,“一把手”親自部署,明確具體分管領導和經(jīng)辦人員。此外,2018年,分局局長和分管領導就征地補償?shù)男畔⒐_工作陸續(xù)專題研究12次,參與全區(qū)會議12次、省級會議3次,形成局長專題研究、部門協(xié)同推進、兄弟單位互通有無的良好局面,提升合力,增強工作主動性和科學性。
(二)運籌帷幄,成立領導機構,組織有力保障。
分局范圍內設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有辦公室,2018年局班子成員調整后,及時更新小組成員和辦公室成員;在分局辦公室設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點,受理、承辦各類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件;為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使該項工作與法治國土建設相融合,經(jīng)統(tǒng)籌安排,今年10月份起,分局將信息公開責任科室調整至法規(guī)監(jiān)察科。
另,確定網(wǎng)上輿情信息員2名,密切關注網(wǎng)絡輿情,對群眾普遍關心的焦點、熱點問題及各類投訴舉報帖及時予以網(wǎng)上調查答復。
(三)干事?lián)敚瑒?chuàng)建基層試點,工作扎實開展。
常態(tài)化開展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2018年舉辦培訓會議2次,培訓業(yè)務科室成員15人次,成功打造一支規(guī)范化信息公開隊伍,及時實現(xiàn)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2018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611條,受理、承辦各類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件154個,按時答復。同時,分局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關注民生重點問題,2018年,就征地補償領域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工作,主要領導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動員。自2017年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以來,在征地補償政務公開領域全力打造“360”全景式征地補償政務公開新模式,通過提供渠道更多元、內容更詳實、服務更到位的政務公開,更大力度落實群眾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實現(xiàn)了公開量增、信訪量減少,據(jù)統(tǒng)計,2018年,主動公開征地補償領域政務信息2300余條,同比增長340%;收到征地信訪件12件,同比減少了52%。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區(qū)國土資源分局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共1611條。其中征地補償試點領域的1516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受理、承辦各類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件共計154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截至目前,分局未對政府信息公開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被提起復議政府信息公開案件2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2件;被提起行政訴訟案件1件,還沒結果。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8年,分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過自查我們也發(fā)現(xiàn)了一些不足之處,主要包括:
問題一:對政府信息是否屬于公開范圍把握不準。在面對復雜的信息公開申請件時,業(yè)務科室一時難以判定申請內容是否屬于公開范圍。
改進措施:進一步組織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浙政令第﹝2012﹞302號)等規(guī)范性文件,加強科室分析研判能力。強化系統(tǒng)內部和外部交流、探討,遇到疑難問題及時聯(lián)系上級部門、區(qū)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法制部門,切實加強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業(yè)務能力。
問題二:個別主動公開信息公開格式不夠規(guī)范。當前在借助政府網(wǎng)站公開信息時,由于不同錄入人員錄入方式略有差異,相關格式規(guī)范性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改進措施:辦公室強化工作指導,借助信息公開聯(lián)絡群和相關會議明確規(guī)范要求,并定期檢查政府網(wǎng)站,提醒及時自查整改。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八、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2018年度)
統(tǒng)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tǒng)計數(shù)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1611 |
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 條 | 10 |
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0 |
???????? 2.政府網(wǎng)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1611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0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0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 次 | 0 |
???????? 2.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一)收到申請數(shù) | 件 | 154 |
???????? 1.當面申請數(shù) | 件 | 60 |
???????? 2.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 0 |
???????? 3.網(wǎng)絡申請數(shù) | 件 | 3 |
???????? 4.信函申請數(shù) | 件 | 91 |
(二)申請辦結數(shù) | 件 | 154 |
???????? 1.按時辦結數(shù) | 件 | 154 |
???????? 2.延期辦結數(shù)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shù) | 件 | 154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113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32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yè)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shù) | 件 | 1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 件 | 8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shù) | 件 | 4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shù)量 | 件 | 2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2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shù)量 | 件 | 1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1 |
六、舉報投訴數(shù)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jīng)費情況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shù)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shù) | 個 | 0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15 |
??????? 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1 |
??????? 2.兼職人員數(shù) | 人 | 14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jīng)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wǎng)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jīng)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shù) | 次 | 13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shù) | 次 | 2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shù) | 人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