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概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甌海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有關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guī)定,我局在對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認真回顧和總結的基礎上,編制本報告。本報告由工作概況、政務公開全國試點相關標準規(guī)范落實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等八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甌海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聯(lián)系,地址:甌海區(qū)行政管理中心11號樓9-12層,電話:88524236,電子郵箱:ohzjj@ ouhai.gov.cn。
二、基層政務公開全國試點相關標準規(guī)范落實情況
(一)農村危房改造基層政務公開試點領域
一是堅持以民為主,深入事項梳理。按照國辦、省辦和省建廳對試點工作的部署要求,認真開展前期調查,結合區(qū)級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嚴格對照“五公開”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以“五公開”和“工作全流程”為線索,全面發(fā)動部門、鎮(zhèn)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標院專家和廣大群眾共同參與公開事項梳理,梳理農村危房改造審批難點、群眾關注熱點痛點。經過多次修改調整補充完善,甌海區(qū)梳理出農村危房改造政務公開事項25條,其中主動公開19條,依申請公開6條。在區(qū)政府集約網站開辟農村危房改造領域公開專欄,分別按“五公開”和“事項梳理一級公開事項”對所有19項主動公開事項進行了全面上線,共公開信息48條。
二是科學多方論證,編制公開規(guī)范。對照事項梳理清單和群眾需求,優(yōu)化辦事流程,分別于2018年的1月4日出臺了農村危房改造政務公開規(guī)范1.0版和2.0版,每個月版本都組織鎮(zhèn)街和相關部門對工作職能匹配性、公開內容合理性、公開方式可行性、工作流程圖可操作性進行公開模擬校核,并根據校核結果對規(guī)范進行修訂。多次邀請溫州市住建委、溫州地區(qū)標準化專家、質監(jiān)局業(yè)務骨干對規(guī)范進行專家論證,意用更加直觀的文字和圖表來編制規(guī)范文本,讓群眾能看得懂、能操作。甌海區(qū)農村危房改造政務公開工作規(guī)則3.0版于7月29日正式發(fā)布實施。
三是拓寬公開渠道,提升公開效果。堅持區(qū)、鎮(zhèn)街、村三級全面推進政務信息公開點建設,形成了“一網多號多點”三級公開平臺體系,讓群眾可以通過多渠道、全方位獲取辦事信息。“一網”即甌海區(qū)政府信息公開網,“多號”即甌海發(fā)布、甌海新聞、甌海住建等微信微博公眾號,約10萬用戶可以即時收到信息推送,“多點”即鎮(zhèn)街和村級的政務查閱點,目前已建成13個街道級政務信息公開查閱點、27個村級政務信息查閱點、81個政務信息查閱架。此外,農村危房改造信息雙語播報、針對困難家庭特定人群的移動e平臺短信推送等更接地氣的手段在助力拓寬政務信息公開面,有效提升公開效果。
(二)住房保障政務公開試點領域
一是突出“五張清單”,做到權力公開規(guī)范化。緊扣公開內容,把保障性住房領域所涉及全部事項內容,按照“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個層次進行梳理分類,共整合梳理權力、責任、服務等“五張清單”,全面厘清了事項邊界。緊扣公開程度,按照權力運行全過程公開的目標,梳理出一級事項6項、二級事項16項、三級事項52項,涉及政府信息549條,基本厘清了政務公開事項脈絡。緊扣公開期限,按照“最快速度、最高標準、最嚴要求”,對全部決策審批服務事項進行集約化設計,公開期限壓縮67%,確保第一時間讓群眾獲取信息。
二是聚焦“三大焦點”,做到權力運行透明化。在清單的基礎上,該區(qū)著重以“群眾想看什么就公開什么”為標準,重點聚焦保障對象、房源信息、工程建設三大焦點進行全面細化,通過建章立制,全力理清部門職責。在保障資格認定上,建立針對每個對象的家庭、住房、經濟三大要素公開機制,并對涉及的7個部門數據進行整合,形成審核、認定、公示全公開;在房源信息上,針對“補貼發(fā)放”建立季度性公開機制,保障受補對象精確度;針對“實物分配”建立年度公開與受理公開“雙機制”,并配套設立“退出機制”“互換機制”“特殊機制”等公開措施,確保每一套公共租賃住房都做到精準分配給保障對象。在工程建設管控上,重點對項目名稱、類型、地址、建設方式、套數、進度等六項事項進行實時公開,確保保障性住房全面進入群眾視野范圍。
三是依托“兩大引擎”,做到權力監(jiān)督“無障礙”。以線上和線下兩大引擎為助推,讓群眾全方位監(jiān)督權力運行。一方面是線上用好五大平臺。線上充分發(fā)揮廣播、網站、微博、微信、客戶端等媒介的作用,依托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中國甌海網站,積極發(fā)揮微信、微博等新媒體雙向互動作用,讓公共租賃住房信息快速直達群眾,讓群眾監(jiān)督“觸手可及”。另一方面是線下抓牢五大陣地。利用報刊、社區(qū)公示欄、辦事窗口、定點設置一體機、文化大禮堂等五大陣地,結合保障性住房辦事指南、宣傳海報、保障性住房政務公開試點工作宣傳片、卡通視頻等開展保障性住房信息宣傳,讓群眾看得見、聽得懂、記得住、能監(jiān)督。
目前,兩大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均通過省級驗收,《甌海區(qū)保障性住房政務公開規(guī)范》、《甌海區(qū)農村危房改造政務公開規(guī)范》作為藍本,形成浙江標準,上報國務院。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尤其是重點領域主動公開情況
2018年我局主動公開信息 1639條,其中政務公開信息網站 838條,政務微博公開385條,政務微信217條,被中國甌海等其他途徑198條,被省住建廳采用23條,被中國住建網采用12條,甌海住建官方微博閱讀量過百萬,住建系統(tǒng)重點工作被浙江在線、浙江日報、溫州日報、溫州都市報等各級媒體正面宣傳67次。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16件,其中當面申請2件,信函申請14件。16件申請中,4件為部分公開,1件未予以公開,4件不屬于本單位職能,3件申請信息不存在,4件做出了補充更正,全部按期予以了辦結。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8年,區(qū)住建局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1件,復議后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無因政府信息公開進行的投訴或行政訴訟案件。
六、收費及減免情況
? ? ? ?全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未收取任何費用。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主要問題
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豐富。目前政府信息公開主要是以網站、微博、微信為主,與群眾切身利益、方便群眾辦事、群眾關心關注的信息公開還不夠全面、具體,與真正暢通聯(lián)系群眾“最后一公里”還有一定距離。
二是公開工作隊伍能力建設不夠。新形勢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目前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人員隊伍建設不能滿足形勢發(fā)展需要,公開隊伍整體的專業(yè)化、理論化水平還不高,部分公開的信息還不夠及時,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推進。
(二)改進措施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全面貫徹落實政務工作“五公開”要求,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流程等進行再規(guī)范,完善更新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做到應公開盡公開。
二是擴大政務的公眾參與。積極拓寬政府信息公開途徑,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政府政策制定和社會治理,大力推進重要政策解讀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慮、同步安排,提高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可讀性和權威性,真正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
三是加強政府公開隊伍建設。充實人員力量,保障必要的經費、設備,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業(yè)務培訓,切實提高人員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業(yè)務能力。
八、其他需要報告的事
無
九、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2018年度)
填報單位:區(qū)住建局??????????????????
統(tǒng)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tǒng)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1639? |
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 | 0條 | 0 |
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 | 0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839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385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17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98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8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2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8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16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2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14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16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16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16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4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1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yè)秘(密) | 件 | 1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4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3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4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1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1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1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0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7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7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 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28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4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3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