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溫州市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不斷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支持和指導下,持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現將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概況
這一年來,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上級規定,按照區委《2018年度區屬部門考績辦法》、區政府《2018年度區屬部門政務公開日常動態考評細則》和《溫州市甌海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全國試點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根據領導分工調整情況,及時對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整充實。認真組織學習和部署落實2018年度政務公開日常動態考評細則和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全國試點工作方案,進一步深刻認識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真推進信息公開工作。
(二)強化信息公開制度建設。今年來,繼續按照《甌海區食品安全信息和新聞發布管理辦法》《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聞發布制度(試行)》等文件的工作要求,加強與人民群眾的溝通和聯系,深入推進政務公開,擴大公眾對市場監管工作的知情權,接受社會各界對市場監管工作的監督。同時,進一步規范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將主動公開信息分為制作、審查、發布、歸檔等4個步驟,切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
(三)完善信息公開指南和流程。對區市場監管局信息公開指南進行了更新和完善,進一步明確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公開時限,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公開范圍、受理機構、受理程序,以及監督和保障等內容,為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的受理程序,按照《溫州市甌海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程序(試行)》的要求,及時分流處理群眾的公開申請,切實做到“有問必答”,保障公民的知情權。
(四)不斷拓展信息公開載體。完善窗口信息公開平臺,在區審批中心市場監管窗口,配置電腦、觸摸屏等設備,供群眾查閱企業登記注冊流程、提交材料等。同時,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外延。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時導入企業登記注冊信息,為公眾提供企業信息在線查詢,另一方面,運用“甌海市場監管”等微信公眾號以及“甌海市場監管”微博平臺,向企業和公眾發布問題商品下架、消費警示、食品檢測結果、食品謠言辟謠等信息,并接受企業和公眾咨詢服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區市場監管局主要通過甌海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等渠道進行政府信息公開。
(一)通過信息公開網站公開信息情況。按照區政府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具體要求,區市場監管局積極推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2018年,區市場監管局通過甌海區政府信息公開網共發布更新各類市場監管信息291條,通過甌海市場監管公眾號推送信息158次243篇,甌海食安推送131次571篇。
(二)重點領域主動公開情況。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工作大局及公眾關切,扎實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加強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2018年來,在區政府信息公開網公開食品安全監管信息98條、藥品安全信息26條,公開市場秩序類信息77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區市場監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件,其中通過網絡申請2件,通過信函申請2件。全部按時辦結,其中同意公開1件、同意部分公開2件、不同意公開2件(不同意公開原因: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申請信息不存在1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的規定,停征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包括:檢索費,復制費(含案卷材料復制費),郵寄費。故本年度本單位信息公開無相關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8年,區市場監管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8年,區市場監管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需要進一步改進的地方:信息公開內容的完整性、及時性還存在一定差距;少數科室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還認識不足,沒有及時提供相關公開文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區市場監管局將繼續按照《條例》和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相關要求,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繼續完善依申請公開制度,豐富依申請公開方式,規范依申請公開程序,進一步提高依申請公開答復的質量和效率;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和能力,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內容;三是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市場監管日常工作和重點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發揮新媒體平臺和渠道宣傳作用,提高公眾的參與度和認知度。
七、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8年度)
填報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91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1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91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5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2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3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5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5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5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2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1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4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 | 萬元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2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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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