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甌海區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溫州市國家稅務局甌海稅務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處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情況,其它相關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政府信息公開網上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溫州市國家稅務局甌海稅務分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電話:88619155。
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
一年來,在區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服務甌海經濟發展為主線,以保障納稅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機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為落腳點,在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平臺,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開工作制度。
1、領導重視,機構落實
嚴格按照“統一領導、歸口負責、綜合協調、各司其職”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響應、及時發現、及時報告”的要求,明確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同時,明確了由局辦公室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依法對互聯網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進行防范、監測、預警、報告、響應、指揮和協調、控制。在出現安全事件后,對計算機系統和網絡安全事件的處理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遵循正確的流程,采取正確快速的行動作出響應,提出事件統計分析報告。
2、專人專管,務求實效
自《關于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文件下發以來,我局領導就安排專人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全面準備,認真學習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文件,積極參加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對涉及國稅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發展規劃及行政認可的事項進行全面梳理,編制公開目錄和公開指南,并按時上報到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3、明確政務信息公開基本原則,落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依法公開原則。政府信息公開有利于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有利于推進依法行政,凡公開內容必須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予以公開。
(2)真實公正原則。政府信息公開必須實事求是、求真務實,公開事項要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堅決禁止半公開甚至假公開,不準欺騙群眾,失信于民。
(3)注重實效原則。政府信息公開必須立足轉變職能、強化服務和科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眾和單位辦事,做到服務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以群眾滿意與否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取得實效的依據。
(4)有利監督原則。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必須簡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要認真落實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為必須實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取得實效。
(5)在信息安全的管理方面,我局實行局長負總責,嚴格執行依法申請公開和主要領導簽批制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我局共簽發各類文件簡報70件,主動公開29件。
三、2009年,辦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0件,不予公開政府信息0件。
四、無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0件。
六、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問題:部分公開義務主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不夠,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按照當前的社會形式和要求,我們的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的工作力度還不夠,公開的信息項目、內容、形式、力度都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公開形式不夠豐富,公眾參與度不高,便民性有待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長期的日常性工作,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需要進一步完善。
(二)改進措施:一是按照《條例》規定,深化公開內容,以社會關注度高,公開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為突破口,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進一步充實公開內容;二是規范、優化申請處理流程,盡快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場所建設,拓展公開形式,方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審查保密、考核評估、督促檢查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推進。
七、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無。
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六日
附件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一、主動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29 |
其中: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公開數 | 條 | 29 |
二、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0 |
(一)已答復總數 | 條 | 0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3.否決公開答復總數 | 條 | 0 |
①申請內容不明確 | 條 | 0 |
②信息不存在 | 條 | 0 |
③非本機關政府信息 | 條 | 0 |
④屬于免予公開范圍 | 條 | 0 |
4.申請公開收取成本費小計 | 元 | 0 |
(二)未答復總數 | 條 | 0 |
三、各類申訴總數 | 件 | 0 |
其中:1.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2.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3.行政申訴數 | 件 | 0 |